象山县避雷检测所公开招聘公告
为加强雷电灾害防御工作,经县人事局同意,象山县避雷检测所公开招聘自收自支事业编制工作人员一名。现将事项公告如下:
一、招聘条件: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,遵守宪法和法律,具有良好的品行;大学本科以上学历,雷电防护或相关研究方向专业。
二、报名时间和地点等要求:2010年1月21日(上午8:00—11:30,下午14:00—15:30),县避雷检测所办公室现场报名。应聘者须持本人身份证、学历、学位证书、近期免冠1寸正面照2张,填写《象山县避雷检测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》一式二份。
三、招考录用程序和办法:
1、专业面试:面试成绩满分100分,不足60分者淘汰。
2.体检:根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,按招聘指标1:1的比例组织体检;若体检不合格,依次替补组织体检。体检标准及程序参照公务员录用的有关规定执行。
3、考察:参照《宁波市2009年考试录用公务员考察办法》执行。
4、录用。经考察合格后,拟录用人员名单在象山人才网公示3个工作日,同时公布举报电话。公示期满后,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经查实不影响录用的,签订聘用合同。
四、其他:新录用人员管理按照《浙江省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度试行细则》执行。咨询电话:65731106。
象山县人事局
象山县气象局
二〇一〇年一月八日